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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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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本文由潍坊美术联考培训机构潍坊最好的画室 潍坊美术高考画室 潍坊美术中考画室 潍坊美术联考画室韩冰美术教育韩冰画室)整理

《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新鲜出炉

   快来一睹为快吧!

艺术类招生简章

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注】: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面向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份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相应省统考成绩。各招生省份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招生办)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招生计划其他说明

1.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方为英国考文垂大学,英方专业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学生在升入本科三年级前须达到雅思6.0分或者通过考文垂大学英语能力测试,否则将被取消英方学籍。提醒非英语语种考生,存在入学后难以适应英语教学或达不到规定的英语能力而无法完成学业的风险。

2.以上招生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招生办)最终审定的计划为准。

3.学费如有变动,按2021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考试报名

(一)报名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涉及有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或合格证明。省级统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详见我校《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21年所在省份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
1.初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3日—10日

报名方式: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报名网址(https://zsw.cuz.edu.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艺术校考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11647.htm)后,按系统指示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修改)—→确定最终提交—→网上缴费—→手机端APP上传报考资料—→等待审核报考资料—→确认报考资料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在线确认并参加线上初试技术模拟测试—→准时参加线上初试正式考试。

【注】:①报名时考生须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手机端APP(下载地址:https://www.artstudent.cn),完成考生报考资料(肖像、身份证、艺术类考生证件等)的采集、上传、审核等流程,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线上初试。

②考生初试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方向)。

③报考线上笔试专业的考生,在报名填写基本信息时,“本人手机”栏务必填写为:考生用于线上笔试考试“钉钉平台”注册的本人手机号码!“钉钉手机号”栏填写“本人手机”栏号码即可。

2.复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5日

网上打印复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2月20日开始

报名方式:初试合格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报名网址(https://zsw.cuz.edu.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艺术校考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核对信息,选择专业—→确定最终提交—→打印“复试准考证”—→准时参加现场考试。

【注】: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浙价费〔2018〕32号)规定,我校各专业(方向)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人次180元。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不予退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请考生务必仔细填报,认真核对。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和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报、错报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报考资料审核未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凡参与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要求。

(六)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艺术校考专业,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等均遵照本简章执行。专业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方式

1.专业考试主要包括初试、复试等两个阶段。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z.edu.cn)查看考试结果及考试安排。凡我校最终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录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专业省统考规定,造成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高考录取办法

1.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通过该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按照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3.文化折算分计算方式: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广东一本线为广东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专业满分以10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综合分=专业分×40%+文化折算分×60%。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折算分×50%。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折算分×40%。音乐表演(器乐)招生器种为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相关规定执行。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份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6.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7.我校2021年实行全国计划招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专业(方向),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2021年实行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美劳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9.录取原则中单科成绩要求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10.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1.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遇调整,以学校公布的《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章程》为准。

1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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